綠島|船+酒套裝三日自由行|台東出發【715】本行程更新日:2023/8/17

行程特色Tourism Highlights

 

 

 

 

每日行程Detailed Tours

台東『富岡碼頭.凱旋快艇』櫃台前集合
搭快艇綠島碼頭『專人接船』→ 乘機車環島 → 飯店

台東『富岡碼頭.凱旋快艇』櫃台前集合..向櫃台小姐索取船票

到達『綠島碼頭.有專人接船』→ 先進飯店辦理Check-in手續 → 分配房間開始綠島逍遙2日遊

乘機車環島...【龍蝦洞、馬蹄橋、海底溫泉、海參坪、柚子湖、觀音亭、牛頭山、將軍岩、龜灣鼻、人權紀念館】

海底溫泉:(享受全國獨一無二的溫泉海邊)海底溫泉的泉溫從近百度的高溫至五十餘度不等,味極鹹澀、泉質、泉色則因露頭湧出點不同而區分成為白色、混色、淡藍色及微黃色等四種,且有海洋療法與硫磺泉的雙重效能,對婦女美膚、風濕、皮膚病、慢性關節炎、慢性筋肉炎、神經痛、神經炎等症狀有舒緩改善作用。

海參坪:(有綠島的萬里長城之稱) 海參坪是指小長城及睡美人岩所夾峙的海灣,小長城一帶有發達的柱狀玄武岩節理,展現出獨特的火山地質。當地闢有一條長約400公尺的石階步道,有如萬里長城,沿階道登上觀景臺,視野絕佳。而南面有座長岩,遙望好似仰躺的女子,故名睡美人岩,岩前另有一座孤懸海中的奇岩,神似慵懶的哈巴狗,模樣十分逗趣可愛。

人權紀念館:位於台灣台東縣綠島鄉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旁,隸屬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園區原址曾經拘禁相當多台灣政治犯[1]。文化園區包含景觀保護區(海岸、燕子洞)、地質保護區(新生訓導處隘口鬼門關)、保護區(新生訓導處公墓、流麻溝)、公園用地(人權紀念碑)、機關用地(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原警備總部新生訓導處、綠島技能訓練所)。

→ 回飯店

【自行騎車到海邊溫泉泡泡湯,既能強身又能養顏美容,有益健康哦!】

    飯店 → 【海底玻璃船 或 海岸全配浮潛 二擇一】 → 自由活動 → 飯店休息

    Morning Call → 早膳 → 碼頭【套裝搭配行程 海底玻璃船 或 全配浮潛 二擇一】

    1.海底玻璃船:來到綠島千萬不能錯過 欣賞美麗海底世界的機會、所以~ 我們搭乘半潛艇來欣賞美麗的海底世界、悠遊海底我們看到千年大海綿熱帶魚 潛水伕 、探索美麗的珊瑚群~才不枉費我們千里迢迢來到這裏~

    2.海岸全配浮潛:可選擇面鏡或鏡視面鏡、呼吸管、岩鞋 、救生衣、防寒衣及合格教練帶領浮潛綠島的浮潛點羅如熙推薦遊客常去的柴口、石朗,他表示,其實綠島沿海都是可以浮潛的好地方,這兩處屬綠島的保護區並規劃比較完善,有步道可供遊客走下去,環境上面是比較安全的,且深度不會太深卻可以看到完整的軟珊瑚,還有很多種類的魚群,是比較適合一般遊客體驗的地方,約3至5米深就可看到大量、色彩鮮豔的熱帶魚,像是小丑魚、鸚哥魚、蝶魚等等。而潛水愛好者也可以來此,在15-20米左右,還可以見到享譽國際的軟珊瑚─「大香菇」,還有30米左右三個人工鋼鐵礁,同時可與60隻的燕魚同游,屬進階版的潛水。

     

      飯店 → 自由活動 → 碼頭 → 搭快艇回富岡 → 回到溫暖的家

      【可以自由搭配加購行程哦!!】

      自由活動 → 整理行李→ 碼頭 → 搭快艇回富岡 → 回程 → 台東『富岡碼頭.解散』

      返回出發地.結束永生難忘的三天假期

        費用包含includes

        旅費包括:

        1. 台東富岡-綠島 來回船票

        2. 機車48H(兩人一部,不含油)

        3. 綠島飯店住宿兩晚【等級自選】

        4. 【浮潛】 【海底玻璃船】活動二選一

        5. 碼頭 - 飯店行李接送

        6. 200萬+20萬旅遊責任險

        備註說明Remark

        取消規定:

        1.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公告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加註外,均適用【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2.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將依據【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須收取費用如下:《通知日以上班日為基準》

        一、旅遊開始前第21日以前,扣除旅遊費用10%

        二、旅遊開始前第11日~20日以內者,扣除旅遊費用20%

        三、旅遊開始前第4日~10日以內者,扣除旅遊費用30%

        四、旅遊開始前第1日~3日以內者,扣除旅遊費用70%

        五、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以上報價皆為現金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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